解脫之道

本文選錄自靈性科學集成(卷十一)

 

解脫之道

今天的講題是「什麼是解脫之道」。解脫的渴望是人心中與生俱來的傾向,每個人的內在都懷有全面解脫的渴望。但因缺乏正確的引導,以致無法實現願望。我昨天說了,為了追求解脫,人的心中出現各種行動的渴望。

就如同人們在社會、文化、道德以及其他各層面的生活中獲得自由一樣,他們也想在靈性上得到自由。靈性的自由意味著與至上意識的合一,以從身、心、靈的束縛中獲得永恆的解脫。也就是說,個體小宇宙與大宇宙心靈的融合。這就是真正的解脫。當靈性修持者從事長期且艱辛的靈性鍛鍊時,他們總是將至上意識的目標置於眼前而開始他們的靈性追尋。

現在可能會出現一個問題:靈性修持者如何能將至上意識置於眼前呢?又為什麼應該要這麼做呢?同時也會出現另一個問題:靈性修持者其力量或能力的來源為何?我們從哲學的知識上知道,至上意識永遠與我們同在,現在人們該做的事就是緊盯住祂。關於至上意識,我們說祂永遠觀照著人類,祂永遠看著我們。一個人的理念作用稍有差池,那麼追尋至上意識的努力將徒勞無功。

人類從事行動,並認為他們將因此而從所有行動的束縛中得到解脫。誠然從事行動,人類是可以得到行動束縛的解脫,但他們每次在從事行動時,應知道至上意識永遠看著他們,他們從事這些行動不是為了滿足個人的私利,而是為了取悅至上意識。當人們做事是為了取悅至上意識時就稱為「虔誠者情懷」(gopii bháva)。梵文gopii這個字意指「取悅至上意識的人」。如果不是因為內心充滿對至上意識的愛而從事行動,那麼這行動將屬徒然,缺乏宇宙理念作用的行動是不可能會帶來解脫的。解脫之道不在此處。

有些人從事嚴厲的苦行:他們坐在火焰環的中間,受極大的痛苦;而有的人則倒立,承受極大肉體的折磨。他們相信用這些苦行方式,可以耗盡累世以來的行動束縛。但是這是不正確的。要消除累世所積的業力,其秘訣是在從事任何行動時,一定要記得至上意識正在觀看著你的一舉一動。真正的靈性修持者必須與至上意識建立起愛的關係,忘記這項真理的人,不管他做了多少密集的苦行,他的使命是不會成功的。倘若有人心懷宇宙理念而從事苦行,那麼至上意識將會親自引導該人,讓他放棄那種沒有結果的嚴厲苦行,猶如祂於內在告訴他們:「持續精進於我要你做的事。」

有些人拼命做瑜伽,因為他們相信瑜伽可以為他們帶來解脫。的確,有系統地從事瑜伽鍛鍊是可以引導人達到靈性的解脫,但重點是你從事的是哪一種瑜伽鍛鍊。「所有心靈情緒傾向停止作用謂之瑜伽」(Yogashcittavrttinirodhah)。心靈和感覺器官不起作用,並且造成個體意識也不起作用的是什麼樣的「停止」呢?根據心理學的說法,當心理壓力一旦解除,原先壓抑心靈的情緒傾向作用就會恢復其本來作用的狀態。這種瑜伽的修持只是為了炫耀,用以向群眾賺取一些錢來填飽肚皮。正如某聖者觀察到:

 

Muŕmuŕháye jat́á báŕáye mast phire jaesá bhaesá
Upar Khák lágáye man jyaesá ká taesá.

 

「有些人剃光頭,留鬍鬚,像大水牛般的走動,用灰燼塗抹身體,但他們的內心卻毫無改變。」

 

Man ná ráuṋáiyá, ráuṋáile yogi kápŕá│「哦,瑜伽行者啊!你非但沒有將心靈著色,反而只是將衣服染色。」這些是沒有用的啊!

真正的瑜伽為何?Sarvácintáparityágoniscinta yoga ucyate。如果心靈的情緒傾向不起作用,所有的思想也將停止,這種狀態會使人達到至上之境嗎?當然不會。理論上,當一個人收攝了他的心靈習性作用,誠然此謂之「瑜伽」,但這是真正的靈性瑜伽或合而為一嗎?不是的。真正靈性上合而為一的定義是Saḿyoga yoga ityuktah jiivátamá Paramátmanah│個體意識與至上意識合而為一,這才是真正的瑜伽。什麼時候會發生這種融合呢?當靈性修持者與至上意識建立起甜美之愛的關係時。若缺乏這種甜美和愛的關係,人類一定會出於畏懼而與至上意識保持某種距離。在經文裡此稱為「自卑感」(mahimnabodha)。「至上意識是如此浩瀚和崇高的實體,而我如此微不足道,我如何能接近祂呢?」靈性修持者若抱著這種自卑感是非常不利的,所以要特別謹慎注意。我或許非常微不足道,和浩瀚無垠的大海相較,一個小水滴的確非常微小,但儘管如此,這小水滴和海洋本身是不可分割的一體。小水滴從不認為自己渺小就和偉大的海洋無關。同樣的,靈性修持者若無法與至上意識建立起甜美的關係,那麼一切的瑜伽鍛鍊將是白忙一場,毫無意義。

還有一些人認為透過知識的追求,他們將可獲得至上意識,「經由知識的培養,我會了知至上意識真正的本質,從而獲得解脫。」這種想法同樣是有缺陷的。一個人怎麼可能透過知識而得到至上意識呢?至上意識擁有無限的知識、無窮的力量和能力,不管你從哪一個角度來看祂,你永遠不可能度量祂。至上意識所擁有的知識、力量或記憶,任何個人都不可能具足,所以你如何能利用那小小頭腦裡的膚淺知識來理解祂呢?所以知識分子到最後勢必是失敗而歸。

具有如此有限知識的人類,如何能透過知識的培養來得到至上意識呢?這是斷然不可能的。只有一種方式是可能的,那就是如果該知識分子能夠發展出對至上意識的愛和情感,藉著這種對祂的愛,他會與至上意識非常親近,他會坐在祂的懷抱裡對祂說:「哦,主啊!請您告訴我您真正的本質是什麼?」唯有至上意識出於愛而對此人透露祂的秘密,這個人方才可能會知道至上意識的奧秘,否則將永遠是秘密。

還有另外一些人認為可以透過儀式性的禮拜而獲得解脫,比方搖鈴、燃燭或獻花等等。這是不可能的。他們一樣會無功而返,因為他們只不過是機械性儀式的奴隸,為了遵守這些繁文縟節已弄得人仰馬翻。什麼時候該燃燭,什麼時候該搖鈴、清洗盤子和獻花給神等等。事實上,由於他們全心全意只關注於儀式的進行,所以將宇宙理念完全拋諸腦後。你們一定看過,在拜神儀式時,有些人被請進聖壇帳篷內,不久後他們問道:「鈴聲已響,是不是到了該領取加持物的時間呢?」他們甚至已到達這種狀態,就是為了能得到分發的加持物而一心希望趕快聽見鈴聲。還有些人偷偷地接近祭司對他耳語道:「能不能請您快點搖鈴?」

那些口裡唱著克里斯那聖名,心中卻對至上意識沒有真愛的人,他們的心裡根本沒有「祂」,而只有「克里斯那」這個字。不久後,他們又從複誦這個名字中分心想著一些其他之事,比方在法庭上要對誰提起訴訟,誰的田會被他們放牧的牛給毀了等等。這表示除非對至上意識有真愛,否則這種神聖的唱頌也是沒有用的,只是白白浪費時間和精力。此外,在唱頌至上聖名之時,如果心中的目標不是至上意識,那麼持咒所獲得的力量也會被誤用。假定某人靜坐了一、兩個小時,心中充斥著各種雜念,這可比不靜坐更糟。因為這會使得靈性修持者更加墮落。有句俗諺說「Gela bhaesá pánii me khuńt́ásamet」│當水牛奔向池塘時,繫縛牠的繩子和綁繩子的木樁都會被牠拖著走。

人類冥想至上意識,而誤以為他們可以見到祂。問題是,他們如何能見到至上意識?能看得見祂的這種力量,只有來自於祂。靈性修持者若得以一瞥至上的身影,那是祂的恩典。因此,最好的方法,就是心想:「哦,主啊!請您看緊我,讓我永遠都依您的意願而行事。」

誰會這麼想呢?唯有那些對至上意識有高度虔誠的人,不愛祂的人對祂無話可說。如果一個人看見至上意識,心中一開始湧現的念頭是:「哦,我做了許多不好的事!」這顯示出該人對至上意識是愛還是畏懼?同樣的,當靜坐時,一個人心中想著:「哦,主啊!明天早上我會在戰場上與敵人碰面,請您那時不要監視著我。」對真正的虔誠者而言,有這些念頭都是不理想的,因為這些都不會為他帶來任何好的結果。反之,人們應一心想著:「至上意識是我生命的生命,我只要愛祂,並依祂的意願行動。祂是操作者,而我是祂手中的機器。我會依祂的要求好好努力做事。」

一個人對至上意識的愛,該具有什麼樣的特質?這宇宙是至上意識的創造,因此每一個個體小宇宙都是至上意識的孩子。如果我為每個個體小宇宙服務,祂將會非常高興,這是與祂建立甜美關係的唯一途徑,此外別無他途可循。為什麼需要喚起對祂的愛和情感?因為用這種方法,靈性修持者自身才會獲得喜悅。但第一等的虔誠者會說:「我和至上意識建立起愛的聯結,並不是為了從祂那兒獲得快樂,而是為了取悅祂,讓祂得到快樂。至於我自己是不是得到快樂是無關緊要的。」

有一則故事是這樣的:上主克里斯那曾經病得很嚴重,用了各種藥物都不見效果。許多醫生會診也無法得出一個所以然。最後大家問上主克里斯那:「治療這病症的藥方是什麼?」祂答道:「只要任何一位真正的虔誠者將他腳下的塵埃給我,就會治好我的病。」於是那拉達聖者開始在世界各地到處尋找,看能不能找到這樣一位真正的虔誠者。可是正如所料,找不著這樣一位真正的虔誠者。那拉達所找的每一個人一聽見他的要求都退避三舍,驚訝地抗議道:「我們怎麼可以把腳下的塵埃給上主呢?這可是大不敬,注定非下最深的地獄不可!」上主克里斯那想找的虔誠者哪裡也找不著。

最後那拉達來到弗若佳之地(Vrajabhúmi),他向當地人民解釋有關的情況,他們一聽見上主生病,便異口同聲地說道:「好!我們可以將腳下的塵埃獻給上主!」那拉達大吃一驚問道:「你們怎麼膽敢這麼做呢?難道你們不怕用腳下的塵埃塗抹上主的額頭會犯下不可饒恕的大罪?」弗若佳的牧童們毫不猶豫地回答道:「或許我們會犯下大罪,不過沒關係,我們已準備好下地獄了。但只要我們腳下的塵埃能治好我們親愛上主的病,那沒有比此更棒的事了!」這才是真正的虔誠,為了取悅至上意識,我們一定要發展這種類型的虔誠。

所以你應該永遠記住一件事:你的靈性修持、你所從事的世俗活動、你處世的觀念、你生命中有關社會、經濟和道德理想的種種一切,都必須充滿著「我愛我的上主」這個理念,你愛祂只有一個理由,那就是取悅祂,讓祂感到高興。

 

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於帕特那大法會